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訂定「雲林縣政府兩岸事務小組設置要點」,自即日起生效,請查照

刊登日期:2015/6/24
發文日期:2015/6/24
發文字號:府計研一字第1046102211號
主旨:訂定「雲林縣政府兩岸事務小組設置要點」,自即日起生效,請查照
說明函: 檢送「雲林縣政府兩岸事務小組設置要點」、權責分工一覽表各乙份。
正本:本府各單位、本府所屬一級機關、本縣各鄉鎮市公所
副本:縣長室、副縣長室、秘書長室、本府行政處(法制科)(簽、權責分工一覽表、要
點總說明、逐點說明、規定全文等資料紙本1份、電子檔光碟片1片)、本府行政處
(文書科)(刊登縣公報)、本府計畫處
附件:
  • 雲林縣政府兩岸事務小組設置要點
  • 雲林縣政府兩岸事務小組權責分工一覽表
  • 雲林縣政府兩岸事務小組設置要點
  • 雲林縣政府兩岸事務小組權責分工一覽表